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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三个创新”监督保护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安全河南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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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郑州9月25日电(杨东风 通讯员 刘亚江 王志广)今年三月份高检院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南乐县检察院高度重视,采取了创新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三位一体监督合力、信息网络监督渠道“三个创新”工作模式,有效保护了当地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新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该院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民行、刑检、自侦部门的副检察长担任,成员由民行局、侦监局、反渎局局长组成,民行局负责专项监督活动的日常工作,侦监局负责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反渎局负责涉嫌渎职犯罪的查处工作。4月份,该院还积极与县法院、公安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14家职能部门沟通协商,联合成立了“南乐县环境资源保护与食品药品安全联合维权中心”,研究制定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与食品药品安全联合维权机制的意见》,明确各部门一名专职联系人,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联络工作,确保专项检察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创新“三位一体”监督合力。一是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为主导,通过监督、配合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县区内污染区域、排污企业、制售假、劣、毒害食品、药品的高发区域、高发领域进行全面清查,发现违法情形,由民行部门负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二是以刑事立案监督为手段,打击、震慑危害“两类安全“的犯罪活动。对发现的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线索,由侦监部门负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是以职务犯罪侦查监督为保障,防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反贪、反渎部门及时予以查处,清除隐藏在无良企业背后的“保护伞”。此外,该院还通过支持群众民事起诉的方式,让污染、制假、售假企业及时赔偿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创新信息网络监督渠道。该院在门户网站原有八大业务局“局长博客”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控申局在南乐县委、县政府官方网站“大河南乐网”上开通了“检务直通车”板块,实现了南乐检察门户网站与政府网站信息的互联互通。预防局在新浪网上开通了预防职务犯罪“微博”平台,民行局、未检科也相继开通了“南乐民行”、“南乐未检”官方“微博”、“微信”。各局(科、室)根据分工要求,轮流负责微博微信的发布、回应、收集,积极利用微博平台开展专项活动宣传、诉求引导、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工作,“微直播”、“微访谈”、“微互动”实时活动板块,加强了与网民良性互动,争取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保护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目前共发布微博400余条,已有粉丝5000余人,为专项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网络监督环境。

  同时,该院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走出机关,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先后5次到机关、企业、乡村、农户走访座谈,深入集市、社区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征求意见建议30余条。通过“法制宣传进农村”活动,对该县林业公安分局办理的张果屯乡南街村破坏农用地案,进行以案释法宣传,使人民群众认识到随便取土涉及到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了法制意识。通过对该县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浑浊的监督调查,使自来水公司主动组织人力,用5天清洗蓄水池并加强管网改造和技术改造,使全县人民用上了清洁纯净的自来水。通过对本县辖区内2家化工公司的治污监督,建议环保局聘请专家进行环境评价鉴定,以发电视通告、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消除了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传言的恐慌。

  截止9月中旬,该院依法监督“两类案件”54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机关履行监管职责46件,支持群众向人民法院起诉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纪律处分2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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