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该局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整改。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经营企业整改等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