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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销售假牛肉 秭归首判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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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在秭归县法院采访此案了解到,无论是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院还是作为审判方的法院,都认为冉某这一丧尽天良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严惩。秭归县法院刑庭庭长宁岗说,因受利益驱使,冉某便不顾后果的大量生产“牛肉串”,这些“牛肉串”足以给食用的居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一旦引发大面积居民中毒,后果不堪设想。

最终,法院以冉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款9万元。因内心愧疚,冉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并未上诉。宁岗提醒说,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居民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常或有疑点的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或个人,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或工商部门举报,让这些赚黑心钱的不法之徒无处藏身。

据了解,这个生产窝点是重庆男子冉某租用的一套民房,既偏僻又隐蔽,不易被人发觉,室内加工条件简单,卫生条件极差。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冉某无任何合法证件,租住房内不少用塑料袋包装的边角废料猪肉已经严重腐烂变质,散发出恶臭,随即当场将待加工的劣质猪肉和待出售的假牛肉串1055斤和加工假牛肉串的各种作料、添加剂进行了暂扣。要求冉某随时听从传唤,接受调查。

工商检查 发现牛肉串的猫腻

记者昨天在秭归县法院采访了解到,这名男子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刑并处以高额罚款,这也是秭归县首次判决这类案件,这一案件判决也于3日生效。

今年2月,重庆警方传来消息,冉某在当地火车站买票时被民警抓获,秭归警方随即将其押回。经审讯,今年59岁的冉某交代称,生产窝点被工商部门查封后,他意识到事态严重性,赶紧逃离了秭归。在老家重庆,他隐姓埋名靠在菜市场卖些小菜度日,不敢回家也不敢和亲属联系,没想到最终因坐火车外出走亲戚被抓获。

据了解,宜昌和秭归两级专业检测机构对冉某生产的牛肉串进行检测后,确认食品不符合GB2726—2005标准,其中亚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3倍多,还检测出其它有害食品添加剂。

据多家卖牛肉串的店主称,他们进的牛肉串都是送货上门的,牛肉串供货人叫什么名字、在什么地方加工都不知道。执法人员接着又通过地毯式排查,终于在一家卤菜店获取了加工牛肉串老板的电话。随后,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查找到了牛肉串老板位于茅坪镇陈家冲的生产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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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秭归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查,冉某曾在宜昌给一名加工食品的老板打过工,对食品加工有一定了解。在听说销售假牛肉串利润高成本低后,他便开始对这一加工方法进行琢磨。从2006年8月开始直至2013年7月,冉某在秭归租用民房,从宜昌和秭归等地购买廉价甚至病死猪肉,然后在租住地进行加工。往这些猪肉里添加牛肉香料、日落黄、亚硝酸盐等添加剂,把它们做成“牛肉串”,销往秭归茅坪镇城区菜市场及周边乡镇,涉案金额近20万元。

法院判决 丧尽天良受到严惩

秭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蔡明说,接到通报后,他们迅速抽调警力组成专班,很快就查清了案件的基本事实。民警对冉某的社会关系及重庆老家的亲属进行多次摸排调查后,仍未能发现他的下落,随即开始对他进行上网追逃。

警方追捕 逃回重庆依然被抓

去年7月下旬,秭归茅坪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例行市场巡查时,对县城的卤菜店和夜市出售的牛肉串进行了抽检。在发现部分抽检牛肉串中含有的亚硝酸盐、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都严重超标后,执法人员迅速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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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工商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化验取证时,冉某突然失踪了。在多方查找仍毫无消息后,工商部门将这一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线索通报给了秭归县公安局。

听说销售假牛肉串利润高成本低后,一名重庆男子便在秭归租下一民房,购进廉价甚至病死猪肉,添加牛肉香料、日落黄、亚硝酸盐等添加剂后再把猪肉当作牛肉串卖进市场。被工商部门发现后,这名男子卷起铺盖逃之夭夭,结果最终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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