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市范围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积极建设各类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县乡村三级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今年以来沭阳县、宿豫区、宿城区均在主城区、居民集中居住区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让广大民众在休闲漫步之余感受法治的熏陶。组织开展宿迁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通过报纸、网络等多家媒体宣传发动全市各行各业近30万民众参与投票表决,围绕评选出的人物事件举办专场表彰演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与活动并对受表彰的人物事件进行颁奖,营造良好的学法尊法守法氛围。宿迁市普法工作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百优”、全省“十佳”警示教育基地;宿豫区青少年基地、泗阳县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等8家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法治惠民工程共享新成效
近年来,宿迁市每年组织实施60件法治惠民项目,这些项目涵盖民生保障、法律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坚持开展法治实事工程,切实有效地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法治政府打造,全市建成开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成为听民情、解民困、分民忧、惠民生的新平台,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切实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市6个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省级示范窗口,在全省率先实现整体突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宿迁召开,推广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经验。法治惠民不仅让百姓享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而且也提高了百姓对法治建设的认可,2013年度宿迁市法治建设满意度是92.53%。
宿迁市宿豫区司法局积极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在全区134个村(社区)建立司法工作站,将工作职能下沉到最基层,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成功做法,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村居(社区)司法工作站有效解决了与群众联系更紧一点的问题,能够把基层司法所的资源进行最大化的整合,最大化的相互使用,延伸了司法行政触角,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
基层法治实践谱写新经验
近年来,宿迁基层法治建设形成多元模式,在诸多领域走在全省前列,各县区在法治建设中均打造出各具特色亮点和品牌。
泗阳模式。2007年6月,全省的第一个法治建设现场会在泗阳县召开,泗阳县“党政推动、部门联动、舆论发动、‘官’民互动、社会齐动”的法治合格县(区)创建工作经验,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誉为“泗阳模式”,在全省推广,泗阳县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首批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县区,并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
沭阳县的执法(办事)公平公正评议活动。沭阳县为切实加强对执法(办事)行为的监督,转变机关和乡镇的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执法(办事)水平。通过评议,县直机关和乡镇的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执法(办事)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办事)水平明显增强,群众对执法(办事)的满意度明显提升。2012年宿迁市法治建设满意度以89.8分位居全省第一,其中沭阳县得93分,在宿迁市排名第一。
宿城区领导干部“三述三评”活动。自2007年以来,宿城区为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率先在全区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了“三述三评”活动,并将述法内容纳入年度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考核内容,形成“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三述”机制,同时,在“三述”对象所在单位中开展以“单位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为内容的“三评”活动。述法内容列入干部考核在全省也是最早的。
诚信体系建设迈向新高度
宿迁市政府在全省首家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信用产品生产提供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将政府监管职能和信用产品生产职能彻底剥离,充分发挥市场在信用管理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了由政府监管与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符合国际惯例、具有前瞻性的信用管理新架构,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在信用管理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全面保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顺利推进。
2013年以来,宿迁市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以及涉及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失信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多份规范性文件。目前,宿迁在全省各地级市中制度出台数量最多、措施最细、保障最实。涵盖规划设计、信用信息征集、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查询使用、部门分工及考核推进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奠定了制度基础。
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稳步发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0家以上,培养具有国家信用管理执业资质的专业人员超过200人;完成“百企示范、千企贯标”目标任务,全市贯标企业达到1000家,创建市级示范企业100家。全力打造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运作“宿迁模式”。
法治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宿迁市将致力创新发展,精心筹划,高起点、高标准地推动法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努力为“法治宿迁”注入全新活力,为“和谐宿迁”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