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222名市民当起食品安全“护航员”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食品法规 > » 正文

厦门公物-厦公采〔2014〕42701号-关于GW2014-427福建省厦门监狱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浏览: 来源:

各有关投标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GW2014-427福建省厦门监狱机关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1 、招标文件第27页《4供货要求》条款4.1的内容更改为“供应范围:大米(非转基因)、食用油(非转基因)、蔬菜、禽蛋、水果、水产、冻品、干货调料等。”;

2 、招标文件第27页《4供货要求》条款4.2和4.4中涉及“副食”或“副食品”内容均更改为“食品”;

3 、招标文件第27页《4供货要求》条款4.3的内容更改为“供应价格:中标人提供的食品优惠折扣前价格不得高于厦门地区官方网站(厦门市物价局官网?type=0公布的厦门市城市居民食品价格旬报表上同安区城西市场)公布的上、中、下旬价格,每旬参考定价时间:上旬为每月4日-13日;中旬为每月14日-23日;下旬为每月24日-下月3日。以上述各旬第一次公布的价格为该旬优惠折扣前参考价。如该旬未公布,则按上一次供应价供应。若指定的网站连续二个月没有公布价格的物品则可参考本地的大型商超(如新华都、可百福等)综合平均价格,并结合正常市场调查参考定价。采购人可随时对食品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各种食品(含厦门物价局官网公布的品种),高于市场综合调查价的,该旬中标人须以市场综合调查价作为优惠折扣前价格。其中大米、食用油、干货类、调料类全年统一价格,价格以开始履行合同的第一旬官网参考价格为一年的优惠折扣前价格,如官网无公布的则参照上述询价方式定价。最后月结价格中标人均须以一定的优惠率给予折扣后进行结算。(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给予书面承诺)。”;

4 、招标文件第28页《4供货要求》条款4.7.1的内容更改为“价格违约责任:中标人提供的任一商品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的,将超出部分金额返还采购人。”;

5 、招标文件第28页《4供货要求》条款4.7.4的内容更改为“如因中标人食品质量发生卫生或其它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的,中标人必须负担医疗费、赔偿损失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负违约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叁万五千元。”;

6 、招标文件第29页《5投标要求》条款5.3的内容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各投标人,在同安应有能够提供售后服务的分公司或合作伙伴,能及时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之后内容无变动)”;

7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至2014年10月14日15:00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14:30至15:00时,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延至2014年10月13日17:30时。

(经办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592-2279302盖章后请回传至我司,传真:0592-2225703)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进入论坛 我来挑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网站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