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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一洋”全省首个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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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樊勇)10月30日,全国部分省(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期间,市委常委、副市长梁勇陪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监三司以及天津、吉林、福建、江西、广东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深入“青山集团”通化一洋保健品有限公司调研。

据介绍,2012年7月“通化一洋”在全省首个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在全市第一个签订了法人代表授权书。两年来,他们不仅做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先行者,更是质量受权人制度的践行者。今年8月,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通化一洋”进一步推进和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更加注重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和实效。经过个人荐、群众选,董事会最终选定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员工作为公司的质量受权人,从制度上明确质量受权人的职位和职责,真正做到“真放权、放真权”。质量受权人对企业质量管理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全权负责企业贯彻执行保健食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和落实企业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保健食品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作。

调研期间,大家一致认为,“通化一洋”通过推行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充分显示了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强大生命力。质量受权人制度是强化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是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的有效手段,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力武器,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1至10月份,“通化一洋”创产值1.7亿元,完成销售收入1.5亿元,实现利润5000万元、税金240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5%、20%、19%和20%。

[责任编辑:yf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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