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222名市民当起食品安全“护航员”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食品法规 > » 正文

甘肃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

浏览: 来源:

  日前,针对我省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层次低、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等现状,省食药监局在全省范围的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用7个月时间,集中整治上述地区的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农村正常的市场秩序。


  此次行动从2014年11月15日起到2015年6月15日结束,整治内容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严肃查处无证制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二是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食品、药品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食品药品进入流通领域和农民手中。对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三是将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相结合;将稽查办案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等工作相结合。对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四是及时处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组织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无害化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五是广泛开展农村市场打假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项整治的内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针对农民网购消费迅速增加的新情况,注重提高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乡村农民图书室等渠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示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知识,倡导安全、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念。


  在整治期间,省食药监局围绕建立长效整治和监管机制,发挥“12331”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共治作用。

进入论坛 我来挑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网站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