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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称近6年企业产品质量“过得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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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9月29日集中公布了近6年来,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6次以上(含6次)抽查结果合格的1151家企业名单。据了解,公布本期名单旨在进一步促进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重视产品质量的企业,形成社会正向导向,给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信息,推进产品质量社会共治。

  经对公布的2009年至2014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统计汇总,6年来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6次以上(含6次)抽查结果合格的企业共1151家,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这些企业生产的同种或者不同种类的产品,在不同年度的国家监督抽查中结果均合格。

经对公布的2009年至2014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统计汇总

  连续抽查合格的1151家企业,从东、中、西部地区分布情况看,东部地区有830家企业,占到72.1%;中部地区有191家企业,占到16.6%;西部地区有130家企业,占到11.3%。东部地区连续抽查合格企业数量明显多于中、西部地区,与我国区域企业分布情况和经济活跃程度基本一致。

  从具体省份分布看,连续抽查合格的1151家企业分布在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其他30个省份。其中,有8个省、直辖市的企业数量在50家以上,有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企业数量介于10-50家之间,有12个省、自治区的企业数量少于10家。广东、江苏和浙江省企业数量排在前三名,分别为221家、150家和139家。

  从涉及的产品类别看,涉及电工及材料、轻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家次数较高,分别为329家次、216家次。其他产品类别为涉及电子电器的生产企业共174家次,涉及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的生产企业共155家次,涉及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共150家次,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的生产企业工118家次,涉及机械及安防的生产企业共66家次,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共35家次。

  2009年至2014年,质检总局对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累计抽查了9.5万家企业生产的10.2万批次产品(不包括食品和化妆品),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合格率总体水平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加大国家监督抽查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从2009年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结果和企业名单均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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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定义

  众所周知产品是“过程的结果”,产品分四种通用类别:服务、软件、硬件、流程性材料。质量的广义性: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涉及的范畴内,组织的相关方对组织的产品、过程、体系都可以提出要求。产品、过程、体系都具有固有特性,所以,质量不仅指产品的质量,也指过程和体系的质量。

  质量概念可以分为3种:1.符合性质量概念:以“符合”现行标准的程度作为衡量依据。2.适用性的质量概念:以适合顾客需要的程度作为衡量依据。3.广义质量概念:质量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狭义产品质量概念指:有形制成品(如笔、水杯等)。广义产品质量概念指:硬件、服务(如快递、旅游活动等)、软件(如电子游戏、字典等)、流程性材料(如食用油、煤炭等)。

  产品质量除了含有实物产品之外,还含有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也是有标准的。据烽火猎头公司专家研究得出的结论,产品质量特性的含义很广泛,它可以是技术的、经济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生理的。一般来说,常把反映产品使用目的的各种技术经济参数作为质量特性。主要分为产品内在质量和产品外观质量。泛义上的产品质量是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 质量特性,区分了不同产品的不同用途,满足了人们的不同需要。人们就是根据工业产品的这些特性满足社会和人们需要的程度,来衡量工业产品质量好坏优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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