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不仅提高了对邮件寄递速度的要求,还增加了邮政营业场所的服务功能设置要求。新标准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并应公示每周的营业日、每天的营业时间、邮件时限、用户对服务质量的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