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事说理
吕海峰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6年12月份广西抽检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30类8513批次食品样品抽检结果进行分析,检出不合格样品20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7.65%。其中肉制品抽检的合格率较低,37批次中有9批次不合格,合格率75.68%。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一直都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也获得了“史上最严”的头衔。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却依然屡见报端,形势并不容乐观。
为何号称“史上最严”的法律,却依然保护不了舌尖上的安全呢?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违法企业所受到的压力依然太小。就以本次新闻所报道的“食品添加剂”为例,几乎每次食品安全检查,都能查出大量的问题,总是“刹不住车”。而且,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始终难以跟上。按理说,无论是最高罚款由2009年的5倍涨至30倍,还是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行为可予拘留,法律已为相关执法部门装备了有力的武器,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严厉查处。但是,笔者通过搜索发现,相关食品安全违法企业受到执法部门“顶格”惩处的新闻并不多见,不痛不痒的处罚倒比比皆是。
让违法企业“不安全”,群众的舌尖才会安全。为此,笔者建议,其一,相关立法部门还应该进一步从细从严修改食品安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持续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更进一步提高震慑力度。其二,相关执法部门,一定要长出自己应有的牙齿,对于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企业以及责任人员,要该抓的抓,该判的判,绝不能姑息迁就。其三,相关宣传部门,也应该从自己的职能出发,继续加强相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使每个人都能自觉成为食品安全的监督员。
总之,保障食品安全依然任重道远。只有以最严厉的处罚,才能真正绑住食品安全违法者不计后果向利益狂奔的双腿;只有让违法食品企业感到“危险”的存在,人民群众的舌尖才能真正得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