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宁12月26日电 日前,梁山县2016年“食安杯”十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颁奖仪式在梁山县食药监局举行。梁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继民,县食安办主任陈家民、县旅游局局长李寿山,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黄希山,县食药监局副局长李瑞华以及100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参加颁奖仪式。
据悉,十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评选活动是梁山县首次利用网络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知名度进行评价,也是首次利用网络对食品安全进行系统化宣传,意在表彰和肯定为推动梁山县食品安全做出贡献的单位,并树立行业品牌,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引领辐射作用。
此次活动共有17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报名参加了评选活动,36万余人次通过网上关注参与投票,评选活动收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达到了食品安全大家关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人人参与的目的。通过网上投票评选,评定出梁山水泊宾馆有限公司、梁山杏花村大酒店有限公司等10家生产经营单位为“2016年度梁山县‘食安杯’十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颁奖仪式上,梁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继民代表县政府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两点要求: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守法诚信意识,让老百姓安心消费、放心饮食,不仅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无旁贷的法律义务,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途径,更是企业做大做强、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通过本次活动,希望各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牢牢捆绑在一起,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以身试法的长效机制。二是作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维护食品安全,有着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责任,一定要严格自律,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规范管理,从内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从点滴做起,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防治、早发现、早处置。要自觉执行法规规定,严格作业规范,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心理,绝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做良心食品、安全食品,切实担负起良心道义和社会责任。(薛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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