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湖南讯 自去年6月起,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立足本地实际,提出校园食品“品牌化”经营理念,以推进学校食堂、学校及周边食品店品牌化经营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执法协作,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目前,该县已构筑起了一道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该局通过树立“品牌化”理念,引导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主要采购经营知名品牌产品、标有“ISO 22000”认证标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HACCP”认证标识的食品,逐步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而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校园食品品牌化、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化、校外零散无证照食品摊点清零化的三个阶段性目标。
该局负责人指出,实施校园食品品牌化经营,实现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三个阶段性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与支持,组织召开了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起多方联合协作机制。通过积极宣传发动,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该局于今年4月初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校园食品品牌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层层签订了校园食品品牌化经营责任状,由县局负责提供《学校内食品店承包合同》制作范本,由学校与校内食品店签订合同,以合同形式要求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品牌化”的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经营非“品牌化”食品。在推进品牌化经营中,进一步明确承包经营者、学校、教育局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该局组织对校内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对校园周边食品店进行行政指导,加大日常监管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依法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流动临时摊点,专项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举报机制,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发现违法经营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12331”投诉电话举报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喻灿华 李崇军 周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