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在省委党校举办云南省《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对全省16个州市、县(市、区)政府(含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领导、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共计200余人进行系统培训。
将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培训班上,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洪作专题讲座。陈洪介绍,2016年,云南省争取了14个国家支持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其中区域性检验中心8个,一般检验机构6个),和国家支持国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在8个边境州市和25个边境县市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并共安排国家抽检7002批次、省级抽检9000批次,食用农产品各县(市、区)每月抽检不少于20批次,全年达到61920批次。在验收第一批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积极向国家申报第二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确定云南14个申报项目全部纳入第二批试点工作,其中区域性检验中心给予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1100万元/个,一般检验机构给予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个。
《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自去年5月正式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已完成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建设,有66400余户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建立“黑名单”制度,统一纳入诚信系统,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
加快起草制定
《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
陈洪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起草制定工作。《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作为省政府2016年一档立法计划,在多次征求意见后,省政府常务会议已讨论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另外,省农业厅与省法制办积极配合、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已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争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颁布后尽快研究出台。省农业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联合下发了工作意见,积极研究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目前,产地准出机制已具雏形。
据悉,云南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将日趋完善,到2020年,将制订、修订30—50个云南省地方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保证我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有标可依、监督执法有标可判、大众参与有标可查。加强新标准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完成50—100个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20—50个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逐步具备解读标准的能力。
据悉,此次培训持续至18日,为期3天,培训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形势与任务、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问责、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