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明确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边界。《办法》按照《省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包装形式为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通过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消费者的理性选择,进一步明晰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的边界。
四是明确食品小作坊登记和管理的各项要求。《办法》进一步细化简化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等环节的实体要件、流转程序,较食品生产企业适当降低了食品小作坊的市场准入门槛的基础上,使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发环节和监管的重点、难点、痛点领域。2017年4月,常州市出台了《常州市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37条,系统规范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摊贩经营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解决了长期以来对两小监管法规缺失的“老大难”问题。
中国科技网讯(李峥 方晓臻 记者丁秀玉)6月16日,常州市首批小作坊登记证经过申请、现场审核等一系列规定流程,正式发放。首批发证小作坊分别位于金坛区与天宁区,品种有糕点、卤肉制品等。这是记者在《常州市实施<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一是明确政府职责,强化组织保障。《办法》规定市、辖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为主,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社会综合治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明确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办法》对食药监、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职责边界进行了明晰的划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了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参与的监管格局,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自《办法》实施以来,常州食品小作坊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发放小作坊登记证的同时,还规定了食品小作坊五统一、五达标。即“统一登记规范、统一责任公示、统一制度上墙、统一公开承诺、统一开展培训”和“生产环境达标、生产设备(设施)达标、原辅材料管理达标、从业人员达标、产品包装及标识达标”。实现“两小”行业既规范守法、又健康发展的目标。
五是明确食品摊贩经营的禁止区域。《办法》明确了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建设特色食品街区,为食品摊贩经营提供统一摊位,并提供水、电、垃圾处理等便利。幼儿园、中小学校出入口周边200米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常州市食药局副局长江礼清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针对性强,主要体现以下五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