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得到了辖区内食品经营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重渠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该所将食品经营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列入《食品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对照表》,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表达出来,并将相应的法律责任清楚明了地进行了注解,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经营的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罚款,使食品经营户对食品法律法规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本报讯(通讯员谢红涛)为进一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西平县重渠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印制了《食品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对照表》,并将对照表张贴到每一家食品经营户。
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