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3日,郑州市食药监局官网通报对郑州漯汇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结果。结果显示,2017年9月28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漯汇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男更衣室内更衣柜内个人衣物与工作服混放;车间内灌装设备上放置有喷码用油墨、绞肉配料间暂停使用的制冰机上存放有二氧化氯消毒片;灌装间灌装设备处的地沟未安装密封性的地漏。
(二)进货查验结果方面:部分批次原料无进货查验记录。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使用的部分批次原料未经进货查验、无记录;生产投料记录中未记录添加的水和冰的重量。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部分在用检验设备超过检定有效期;检验方法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五)贮存及交付使用方面:卷膜仓库内存放有待报废的包材,现场存放未进行标识;查销售记录,20170823(生产日期)40g*5*10王中王常温火腿肠,销售日期20170823,销售日期与生产日期为同一天(未经检验合格即销售)。
(六)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工厂建立的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不符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不能提供召回计划、公告等相应记录。
(七)从业人员管理方面:建立了员工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不能提供培训记录。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不能提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文件和记录;无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三、整改和查处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