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改和查处要求
2017年10月26日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工厂提供的投料记录中仅体现了每锅投料的配方信息,未精确到每一锅的投料信息(如投料时间、投料重量);未提供烘烤炉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车间内馅料搅拌机卫生清洁不彻底。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一、基本情况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部分检验设备精度不符合要求。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未提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记录;未提供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未提供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四)贮存及交付使用方面:现场查看包装材料库中有部分内包装材料敞口存放,包装材料表面有灰尘;仓库内未设置待检区域、不合格品区域和合格品存放区域或标识。
(五)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1)工厂制定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未对召回进行分级管理、未包括召回计划、召回公告等内容。
(六)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提供化验员的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二、存在问题
2017年8月21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味来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现场审核查看内包材消毒间存放有75%酒精,未按规定单独存放并明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