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
市工商局对市属平面媒体7份、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9个涉及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近5万多条次进行日常监测,发现的涉嫌一般违法广告,及时进行行政告诫、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广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并依法予以查处。
南京出入境检疫局对于申报为进口保健食品的,严格执行保健食品准入制度,加强报检资料审核。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检验检疫,重点加强对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检测验证。对于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严格实施开检策划制度,从产品风险、工作风险和队伍风险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有效预防欺诈和虚假宣传。对于一般食品按照规定实施抽样检测验证。凡是发现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退运或销毁处理。与市食药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共同加强进口保健食品的后市场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
市文广新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从源头上较好地防止了违规广告的播出。与市工商、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建立了联席制度,在沟通、协调上更加顺畅,有效地弥补了空白、避免了重复,管理和服务的更加高效。与各播出机构签订了责任状,每月填写《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备案表》上报市局,局监测站每天监测、每半月发一期监测报、每季度做一次统计分析。对涉嫌违规广告及时通报,并要求停播或整改。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营造一个良好的声频荧屏环境。
(二) 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打击合力
市商务局在重点加强行业指导的同时,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目标约束、指标量化、政策联动”的考核激励机制,明确追溯管理模式和管理责任。
南京市政府将该对食品抽检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4份/千人的考核要求,市食药局科学制定计划,以生产环节全覆盖,经营环节突出问题导向的指导原则,全年制定了33300批次食品计划,截止到9月底,已抽检27659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8.5%。在全面完成保健食品国抽、省抽任务的基础上,我市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工作方案,对保健食品市级抽检100批次,重点开展了减肥类、辅助降血糖、血压类等可能涉及非法添加的物质,目前已完成抽样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工作实效。我们将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四有两责”,强化监管部门属地责任,加强督查考核。保障责任明确到人,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为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精神,根据省食安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办〔2017〕28号)的要求,由南京市食安办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网信办等8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专项工作不能是一阵风,而是要通过专项行动解决一些根本性问题。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指导机制,用制度来实现长效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始终处于高压状态。
市网信办、市通管办等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做好本部门工作。
(三)加大监督抽检,提高问题的发现率
市公安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公安机关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打击重点和工作措施。对嫌疑场所、嫌疑人员,联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集中清查。行动期间,共组织警力300余人次,共清查食品市场3次,发现嫌疑线索5起,核查保健食品会销场所7处,核查嫌疑人30余人,立案4起。
一、主要做法
市食药监局针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市场乱象,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打击违法销售不合格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取得合法资质、是否严格广告管理、会销的保健食品质量是否合格等内容,以规范提高企业经营及宣传行为。连续两年开展了“利剑”行动,此行动已列入市综治委“平安护民十项举措”。今年利剑行动突出整治的是:“四品一械”生产销售中掺假、冒牌的违法行为,突出整治通过产品说明书、食品标签列入风险排查内容标签标识、广告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欺诈行为,突出整治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药品翻新再售等欺诈行为,突出整治采用非常规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等各类“潜规则”。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根据省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安办〔2017〕28号)的要求,南京市食安办组建了南京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并制定下发了《南京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认真做好整体部署。
(三)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社会共冶。加强食安办成员单位间的协作,以建立统一高效的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为目标,构建部门协作共治的工作格局,实现部门联席会议的制度化,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继续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的协作,加强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鼓励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举报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通过多方力量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