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货查验结果方面:工厂索取的部分供应商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现场审核未提供物料的出库记录,车间领料记录中未记录使用物料的批次信息、供应商信息。
(六)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工厂制定的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未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等级,响应时间等。
2017年10月26日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未提供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现场审核提供的领料记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未记录物料的批次信息、供应商信息;烤肠车间生产工艺要求解冻间温度21-25℃、灌装间温度要求15-22℃,现场未提供车间温湿度监控记录;现场审核查看烤肠车间速冻隧道的链道卫生未及时清理。
(五)贮存及交付使用方面:原料冷库内鸡肉原料有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和靠墙存放的现象;食品添加剂未专区存放,与其他物料放置在一起,仅进行了分离标识管理;工厂生产的产品为冷冻产品,未提供运输车辆卫生检查、温度监控和检查的记录。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16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源润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部分在用检验仪器超过检定有效期;工厂产品留样未按照产品的保质期限(9-12月)进行留存,只保留了4个月左右的时间。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未提供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未提供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的记录以及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烤肠车间内部墙体瓷片有破损情况、面点车间更衣室洗手消毒处地面有积水,烤肠车间制冰机设备旁边放有杂物,墙体上有蜘蛛网,烤肠车间部分区域下水道口未进行密封;烤肠生产车间更衣柜内工作鞋和工作服存放在一起,在更衣柜内发现个人物品(饮料瓶、零食),11:00左右进入烤肠包装车间时洗手消毒处无消毒液;现场未提供二氧化氯消毒液浓度测试的工具(有效氯浓度测试试纸)和浓度验证记录;现场查看车间内灭蝇灯上蚊虫未清理,烤肠车间内多处发现有苍蝇活动的迹象。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三、整改和查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