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守法生产经营,自觉的承担责任。要不断完善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严格依法召回不安全食品,切实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各县(市)、区局要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针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必要时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督抽检频次,确保不出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
约谈中指出了食品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如何避免出现类似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和防范措施。该局有关负责人对食品生产企业提出四点要求:
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7年在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是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表示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企业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生产出合格食品。
三是要注重培训教育,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要继续组织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加强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和道德素养培训,确保企业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