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关总署官网获悉,2018年5月2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第2018-34号公告,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字体大小的例外规定。当包装面积少很难按规定的字号标识时,各最小销售单元的容器包装上统一标识的事项可使用10磅以下字体,但应只标示第4条规定的事项;2.增加无麸质(Gluten Free)标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