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专项行动不同的是,此次食品生产安全专项行动细化了4个方面的排查整治重点。一是以强化瓶(桶)装饮用水、茶叶、藻类及其制品、蜂产品、糕点饼干、调味品、乳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为监管和综合治理的重点产品;二是将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惠安县和石狮市五个食品生产企业较多的县(市)列为泉州市级重点排查整治区域;三是对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材料、非法添加、掺杂掺假、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虚假标注、标识标签不规范、超许可范围生产8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四是将在抽检监测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包括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被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的),及在生产高风险食品(包括特殊食品、特殊人群消费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