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昌7月13日電(時雨)近年來,隨著社會發展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逐步推進,在校集中用餐的學生越來越多,但食品安全難保障、營養水平難保証等問題也暴露出來。13日,本網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該廳日前下發《關於做好中小學校學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學生集中用餐上了一把“安全鎖”。
據了解,近期,江西省審計廳根據“民生資金”審計需要,聯合江西省教育廳對部分中小學校集中用餐的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學生集中用餐在有利於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衛生、營養的管理,方便學生和家長的同時,也存在食品安全難以保障、財務管理不夠規范、營養水平難以保証、配送企業良莠不齊等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為此,江西省教育廳下發《通知》,對學生集中用餐的原則、財務管理、食材採購、配送企業的准入與退出等方面,進一步做出明確規定,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各學校今年秋季開學起必須嚴格執行。
《通知》明確指出,學生集中用餐要堅持公益性和自願原則。學校自辦食堂堅持“非營利性”經營,學校外包食堂和外購用餐的學校,要選擇規模大、信譽好、價格優的企業參與學生集中用餐服務,並對參與企業提供的營養狀況進行實時監管。中標企業要在確保學生的營養水平前提下,實行“微利性”經營。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學生是否在校用餐的權利,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在校集中用餐。
《通知》中要求,要規范學校集中用餐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集中用餐財務公開制度,教職工用餐與學生用餐賬目分賬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擠佔學生伙食費,確保學生用餐營養達標、營養均衡。要實行大宗食品招標採購制度,大宗食品的招投標,原則上由設區市、縣(市、區)組織招投標,選定多家大宗食品定點配送單位,控制配送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均價,形成良性競爭,避免自選供應商帶來利益輸送。要建立企業准入和退出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進入學校食堂承包和學生用餐配送的企業,鼓勵由設區市、縣(市、區)教育部門牽頭組織招投標。要配合食監部門建立校園食品安全通報制度和供餐企業“黑名單”通報制度,對嚴重失信、違反法律法規受過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終止合同,強制其退出與學生用餐服務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
據悉,江西省教育廳將會同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督查,並通報督查情況,對情節嚴重、違規違法的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責編:毛思遠、邱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