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記者從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自治區食安辦決定於7月下旬對2016年7月命名的永寧縣、平羅縣、利通區、涇源縣、中寧縣等5個食品安全先進縣(區)進行復驗,加強對食品安全先進縣的動態管理,復驗不合格撤銷命名。
復驗重點查看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以及專項整治、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及成效﹔每個縣至少隨機抽查1個鄉鎮、1條街道、1個農貿市場,現場檢查農產品種植企業、畜禽養殖企業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不少於20家。通過企業的管理制度、過程控制、追溯機制、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查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
經復驗,未達到《評價細則》標准的﹔年度內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或發生引發區內外廣泛關注,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遲報、謊報、虛報、瞞報食品安全事故的﹔已經命名的食品安全先進縣(區)人民政府被約談后,問題未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撤銷命名。(記者 智慧)
(責編:高嘉蔚、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