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了解,近日烟墩食药监管所在开展无证食品经营户排查工作时,遭遇一无证食品销售经营户强烈抵触。 约谈过程中,烟墩所执法人员向苏某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册,详细讲解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告知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申办证件遇到困难时会给予帮助。
为规范市场持证合法经营管理,将食品经营户纳入监管范围统一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近日,钦州市灵山县烟墩镇食药监管所对无证食品经营户进行约谈,以确保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
据了解,近日烟墩食药监管所在开展无证食品经营户排查工作时,遭遇一无证食品销售经营户强烈抵触。事态起因:执法人员在烟墩镇新城区新市场内苏某销售点进行排查时,发现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执法人员要求苏某先暂停营业,配合执法工作,并现场向其普及持证亮证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知识,告知《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无证经营行为的法律责任。但苏某法律意识淡薄,听到无证经营须承担法律责任时顿生不满,拒不配合执法人员做现场笔录,使排查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为避免事态恶化,执法人员决定等苏某心情平复后再与其进行交谈,向其出具《食品销售监督意见书》,并与苏某约定时间,请其到食药监管所办公室进行约谈。
约谈过程中,烟墩所执法人员向苏某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册,详细讲解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告知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申办证件遇到困难时会给予帮助。约谈结束后,苏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立即停业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烟墩所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下一步,烟墩镇将持续开展无证经营的排查与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并轨工作,加强对集贸市场业主和经营者的培训,做到有证即可为无证即查处,切断隐患食品流向市场的渠道。(江洪作 黄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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