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昌7月26日电(通讯员 李闽莉 杨弦)近日,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向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该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进贤县五谷杂粮酒坊和进贤县湖南五粮酒坊在生产、销售的大麦酒、高粱酒、谷酒中涉嫌添加糖精钠和甜蜜素。2017年8月24日,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进贤县五谷杂粮酒坊和进贤县湖南五粮酒坊在生产、销售的酒类进贤抽样送检,经检测,所送检的样酒中均检出糖精钠和甜蜜素含量超标。 同年10月27日,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两案移送至进贤县公安局,但是进贤县公安局因无法认定糖精钠、甜蜜素含量均超标是否会造成严重食物中毒而未予立案调查,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后也未作进一步处理。 2018年3月,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再次抽样送检,发现进贤县五谷杂粮酒坊和进贤县湖南五粮酒坊生产、销售的高粱酒、谷酒中仍含有甜蜜素。 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掌握该情况后,迅速展开行动,调取相关证据后,办案组认为食品安全涉及公共利益,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两家酒坊在生产白酒的过程中,多次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向辖区居民销售,危害他人身体健康,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虽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但县公安局未予立案调查,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应继续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防止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近日,该院向进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建议对两家酒坊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对两家酒坊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并销毁了部分有害食品。经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经核实,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履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