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日报10月31日讯 (记者蔡佳栩)因生产经营标签虚假生粉,近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被市食药监局依法罚款5000元。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近日接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生产日期:2018年6月10日,规格:20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GB31637—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调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6月2日购进该批次木薯淀粉(生产商:广西合浦双洋淀粉有限公司;执行标准:GB/T29343—2012)。6月10日,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将该批次木薯淀粉分装后出售,并把该产品原执行标准GB/T29343—2012(该标准无微生物要求)错误标注为GB31637—2016,致使该批次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GB31637—2016标准要求。
海口市食药监局指出,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虚假的生粉,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该局依法作出处罚,没收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19.6元,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