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规定的可选择性标示的内容共三部分,一是除强制标示内容外,营养成分表中可选择标示表1中的其他成分;二是营养声称,即对某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进行声称时应确保其含量标示值符合标准中附录C的相应要求;三是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即选择标准附录D中的一条或多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对某营养成分进行声称,进行声称时同样应确保其含量标示值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且要注意不应对功能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