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和异议处理期间,不得停止履行法定义务,应当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产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附件: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申请书格式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异议处理申请书格式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格式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异议)不予申请受理通知书格式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