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湖县2018年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方案》,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未有被监督抽检不合格记录,未有日常监督检查不合格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小作坊,可申请1次0.3万元补助奖励。通过“以奖代补”,加快推进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强化引导规范与示范带动作用。
日前,江苏省金湖县15家每户获得奖励补助0.3万元,这是金湖县食安办率先在全市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推进食品小作坊顺利实施升级改造工程,也是金湖县政府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加快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工程步伐,提升全县食品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金湖县政府结合本区域食品小作坊的实际,研究出台《金湖县2018年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方案》,并拨付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建立激励帮扶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食品小作坊改造基本生产卫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