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台湾发布G / SPS / N / TPKM / 480、G / SPS / N / TPKM / 481两则通报,就《进口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规定》进行部分修订。修订主要内容为在六种特定3C规范分类项下的商品,如果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器皿、食品容器或包装,应遵循“进口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规定”。进口商应向卫生和福利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检验。同时,就《进口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规程》第7、19、20条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