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新版HACCP认证实施规则之合规义务要求及企业落地实施建议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食品法规 > » 正文

扬州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浏览: 来源:
吴融地 舅爱心欢 季文子贵德荣 爱爱爱图 月野理纱 仙洋被打 赛尔号小豆芽在哪抓 邪魔圣茎 峰州市

仪征市真州镇欧德隆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04-01的芝麻调和油不合格项目为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经查,仪征市真州镇欧德隆超市共购进上述芝麻调和油12瓶,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3.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仪市监罚字〔2018〕209号。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家必购百货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07-10的泗特大曲(浓香型)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经查,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家必购百货超市共购进上述泗特大曲(浓香型)10瓶,库存4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没收企业库存的4瓶泗特大曲(浓香型)。

仪征市真州镇好又多超市加盟连锁店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3-1的糯米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经查,仪征市真州镇好又多超市加盟连锁店共购进上述糯米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10袋,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4元,罚款3967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仪市监罚字〔2018〕140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0期)》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64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12期),涉及扬州市10批次不合格产品。

宝应来得时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2-2的素火鸡面(调味面制品)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经查,宝应来得时超市共购进上述素火鸡面(调味面制品)20袋,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宝市监案[2018]92号。

宝应县氾水镇老顾商店销售、生产日期为2017-9-10的泡青菜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经查,宝应县氾水镇老顾商店共购进上述泡青菜30袋,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宝市监案[2018]110号。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裕家烟酒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9-10的黑米面包(烘烤类糕点)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 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经查,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裕家烟酒超市共购进上述黑米面包(烘烤类糕点)7.5kg,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免于行政处罚。

仪征市真州镇农歌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销售、生产日期为2014-10-22的小醉仙酒(浓香型风味)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经查,仪征市真州镇农歌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共购进上述小醉仙酒(浓香型风味)1箱,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仪市监罚字〔2018〕211号。

扬州润熙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07-10的步步糕(熟粉类、冷加工)不合格项目为霉菌。经查,扬州润熙商业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步步糕(熟粉类、冷加工)250袋,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款50000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扬邗市监案字[2018]292号。

扬州盛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生产日期为2017-10-14的扬厨香脆乳黄瓜(盐渍菜)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经查,扬州盛泽超市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扬厨香脆乳黄瓜(盐渍菜)50袋,库存2袋。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上述扬厨香脆乳黄瓜(盐渍菜)2袋,没收违法所得14.4元,罚款50005.6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扬邗市监案字[2018]293号。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宝应县琴思商店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03-19的开胃丝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经查,宝应县琴思商店共购进上述开胃丝27袋,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宝市监案[2018]128号。

进入论坛 我来挑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