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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的“心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5日发布消息称,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3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这无疑又给人们心里蒙上了“阴霾”。
病从口入,人尽皆知。然而,暴利之下,无良商家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无比冷漠。致使不合格食品、变质食品,甚至有毒食品被摆上货架、流通到市场,侵害人们的健康。古语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人,是不是罪大恶极的“刽子手”,将人“杀”于无型之中?这是一个道德范畴的课题,更是一个法律、法规需要规范的问题。
多年来,我国在打击、查处不合格食品,确保食品安全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这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食品中,依然发现4批次不合格样品,原因何在?是因为生产企业监管技术手段落后?还是想蒙混过关?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部门彻查清楚,并公之于众,对责任者课以重罚,决不能轻视。
食品安全既然是关乎人的健康、甚至人的生命问题,我们的食品监管部门就要切实担起责任来,从原料来源、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层层把关,严防不合格产品流进市场,走上老百姓的餐桌。特别是对家庭作坊加工上市的食品,更要“厚爱”三分,严密把关,谨防有“毒”食品上了餐桌、进了肚子,才醒悟问题的严重性。说不定让自己遇上了才使劲“跺脚”呢,那时已后悔晚矣。
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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