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可在口岸对判定为高风险的食品进行查验。查验的方式包括感官检查、标签审核和/或采样。FDA的抽查率约为3-5%,以确认是否存在以下情况:肮脏、腐败、包装缺陷、产品造假、错误标识。对于“貌似”存在不合规的情况,FDA可做出不予进口的决定;进口商有权提出证据,对此决定予以反驳。FDA人员还可联合或由其他政府机构实施查验。
美国FDA、进口商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可对输美食品企业及农场,实施现场检查或审核,依据是《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及与产品类别对应的FDA法规、操作规范等。
3、相关方对企业和农场的现场检查和审核
三、进入美国销售市场
C、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
随着FDA对进口商的监管越来越严格,进口商对输美食品企业采取的供应商验证活动会越来越严格,对高风险食品企业的审核次数可能会增加。美国进口商所实施的供应商验证活动,是FDA掌握输美企业及食品信息的一个渠道。
1、农场(种植、养殖等环节)
美国FDA已根据《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以实施食品安全审核和出具证明》法规,认定了四家认可机构(其中一家来自泰国)。FDA批准的认定范围,包括人类食品预防性控制法规(117法规)、动物食品预防性控制法规(507法规)、农产品法规(112法规)、低酸罐头法规(113法规)、酸化食品法规(114法规)、果蔬汁HACCP法规(120法规)、水产品HACCP法规(123法规)。
B、美国进口商的审核
2、对进口食品的查验和抽样检测
输美果蔬汁企业需要符合120法规、输美水产品企业需要符合123法规,这两个法规都要求进口商验证其国外供应商。FSVP扩大了FDA对果蔬汁和水产品进口商的监管权力。
在相关食品进入美国市场上进行销售后,仍在FDA管辖范围内。若后续发现问题,FDA有权采取相应行动。FDA所制定的操作程序,使得在发现进入市场的食品不安全时,能迅速找到食品并下架。
自2019年3月17日起,所有人类食品和动物食品的美国进口商,都需要遵守《国外供应商验证计划》(FSVP),履行确保其进口食品安全的责任。进口商须对每批进口食品进行危害分析,评估食品和国外供应商的风险,并根据分析结果,实施相应的国外供应商验证活动;对于高风险的食品企业,FSVP要求进口商每年进行现场审核。不仅如此,进口商只能从获批准的国外供应商(如,中国输美食品企业)进口食品。美国FDA网站3月4日更新的FSVP进口商名单中,有1603页,每页列出了进口商的名称及所在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