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加强了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重视和要求,而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谣言和误导性信息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已经超过食品本身不安全因素的健康危害。解决之道就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共同参与的食品信息交流体系,尤其是发挥媒体在纠正和缩小信息不对称方面的作用。
食品信息交流是一个新的理念,目前尚无成熟的工作模式可供参考。因此,这既是挑战,也有利于做出创新性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