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法规】台湾地区废止10个食品中残留农药检验方法
2018-12-08 12:33:22 海关总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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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六六 )
植根法律网2018年12月3日报道,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受食字第1071902393号公告,废止10个食品中残留农药检验方法,包括杀草剂百速隆之检验、抑芽剂克普芬之检验、杀菌剂二硫代胺基甲酸盐剂之检验(三)、杀虫剂可尼丁及其代谢物之检验、菌剂二硫代胺基甲酸盐类之检验(二)(MO HWP0054.04)、杀虫剂因灭汀之检验、有机氯剂之检验、氨基甲酸盐剂硫敌克代谢物之检验、杀草剂氟氯比之检验、杀菌剂赛福座及其代谢物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