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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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标准实施,农兽药使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农业投入品监管、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及品牌建设情况等。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双创一建”工作督查调研的通知(内食药安办函〔2018〕15号)
员单位的具体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本次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要正视成绩,又要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调研实效,请有关盟市食品药品安全办负责通知食品药品监管、农牧业等部门提前做好调研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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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督查调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双创一建”的有关标准,督查推动“双创一建”工作的深入,具体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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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意见的通知》(内食药安办[2018]12号)精神,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结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调研掌握当前全区“双创一建”工作进度、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督查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办决定组织人员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开展“双创一建”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盟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调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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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六小”规范治理和入园、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企业”等建设情况。
四、调研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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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底至7月底。成员由自治区食药安办相关成
一、调研内容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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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研时间和成员
2018年6月14日
(四)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安双创”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8]3号)文件精神的情况。
各地在本次督查调研期间要认真遵守中央8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自律要求,执行工作纪律和食宿标准等,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督查调研工作任务。
(一)了解精准实施一地一策、一城一策的创建办法;开展“双创一建”工作的进展和主要措施;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知晓率、满意度、支持率调查等工作的情况;开展前期自评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创建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建议;产品抽检和风险监测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