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和益阳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沙、株洲和益阳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