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9日,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市本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组织检查组对贵港市广西金不换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谷物粉类制成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已督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其中,对广西金不换食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如下:
2019年7月16日至17日,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西金不换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45080200992,生产地址:贵港市西江产业园区西一路与西江二路交汇处西南角)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1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稿)》(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广西金不换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人员制度管理、检验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11个方面内容共24个检查项目中存在29个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62.89分。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序号
存在的问题
具体的条款和依据
1
花生油给进间与生活区未分离,存在交叉污染。
不符合GB 14881-2013 中 3.2.6条款关于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的要求。
2
获证时无花生油给进间。
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3
各作业区域连通,未设置有效物理隔离。
不符合GB 14881-2013 中 4.1.3条款关于车间应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4
生产车间内紫外灯有积尘。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的要求。
5
原料库房漏水且有积水现象,库房地板墙面所用材质为建筑用模板。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4.2.3.1条款关于墙面应使用无毒、无味的防渗透材料建造及4.2.5.1条款关于地面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的材料建造的要求。
6
包装材料库内包装材料未离地离墙放置且与原料(花生油)混放。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8.5.1条款关于食品包装应能在正常的贮存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保护食品的安全性和食品品质的要求。
7
原料库内有虫害迹象。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4.2条款关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应采取有效措施(如纱帘、纱网、防鼠板、防蝇灯、风幕等),防止鼠类昆虫等侵入的要求。
8
生产车间一楼外及二楼各设置有1只油料罐、原料库房设置淀粉调配设备,与获证时生产设备种类、数量不一致。
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9
接触米浆的抽水泵有油漆并生锈,洗米糟上方的进水管上有黑色塑胶,接触食品原料的地板及墙体为建筑用模板。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2.1.2.1条款关于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质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的要求。
10
进入包装间的更衣室洗手盆排水设施损坏,酒精喷淋器损坏,进入生产车间的更衣室干手设备损坏。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5.4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的要求。
11
所持的2张检验员证(陈亦坚、陈惠琴)工作单位为贵港市贵新食品加工厂。
不符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实验室能力建设的意见》(桂食药监食生〔2014〕4号)中关于实验室能力建设内容中关于实验室检验人员的要求。
12
“金不换”切粉的包装袋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为Q/JBH0001S-2018与许可执行的标准不一致。
不符合GB 7718-2011中4.1.10条款关于产品标准代号的要求。
13
营养成分表中的蛋白质与碳水化合物的标识为整数,应为小数点后1位,在保质期中标识储存条件,应独立标识。
不符合GB28050-2016中6.2条款关于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称和顺序、标示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14
2019年5月27日采购的泰国碎白米(47吨,940包)不能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15
渠风小麦淀粉(20190603A3)、华星高纯杀菌消毒剂(190612)没有记录进货查验信息,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要求,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1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食品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要求。
16
原料库房存放的泰国碎白米(2019年4月1日)未离墙放置。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5.1.8.4条款关于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的要求。
17
不能提供2019年7月15日生产产品的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18
不能提供2019年7月15日生产产品的投料记录。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19
不能提供2019年7月15日生产产品的成品入库、检验、销售、库存等记录。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条款关于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20
不能提供消毒剂使用记录,企业口述的消毒剂配制比例与消毒剂使用说明不符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8.3.6条款关于消毒剂领用时应准确计量、作好使用记录的要求。
21
未对生产环境及过程产品进行微生物监控。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8.2.2.1及8.2.2.2条款关于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微生物监控的要求。
22
生产线控制箱顶部、链条、冷却用风扇有积尘。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6.2.1条款关于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的要求。
23
未制定2019年的职工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2.3条款关于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做好培训记录的要求。
24
无原始记录检验依据,使用旧标准DBS/032-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鲜湿米粉》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3条款关于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及9.2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的要求。
25
2019年7月15日生产的产品无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关于食品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的规定。
26
产品无留样。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9.3条款关于应建立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27
无不合格品(粉头)处置记录。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14.1.1.4条款关于应如实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的名称、批次、规格、数量、发生召回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方案等内容的要求。
28
原料库存放的大米有霉气,其中一袋米有虫害屎。
不符合GB 14881-2013中7.2.2条款关于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29
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和管理规范。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关于食品生产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