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山东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猪养殖规模,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加流动资金中自有资本金投入的比例,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生猪养殖业务方面已进行了相应的人员、技术储备,同时公司将凭借养殖技术优势、品牌优势、一体化产业优势,向外部市场及公司内部提供更多优质的生猪产品。
具体储备情况请参见“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存放、合法合规的使用。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通过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开拓市场等为经营抓手,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DF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