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27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 (2019年第31号)》。
据通告,抽检水果制品24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中,西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为甘肃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杏肉,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出值2.0×103CFU/g,2.2×103CFU/g,9.8×102CFU/g2.6×103CFU/g,2.7×103CFU/g,标准规定(n=5,c=2,m=1000,M=1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14884-2016)规定,蜜饯中的菌落总数限量值为(n=5,c=2,m=1000,M=10000)CFU/g。其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二是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抽样编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被抽样单位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检验机构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备注
GC19630000790830112
甘肃果园食品有限公司
庆阳市镇原县金龙工业集中区
西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与文汇路交汇处
青海
奶油杏肉
258g/袋
菌落总数||(2000
,2200,980,2600,2700)CFU/g||(n=5,c=2,m=1000
,M=10000)CFU/g
2019-05-15
水果制品
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