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怀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处罚
2019-12-31 11:55: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近日发布的常钟市监行罚〔2019〕S0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州怀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物品,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备注
常钟市监行罚〔2019〕S097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常州怀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黄明端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物品,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 六六 )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39548。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