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共计3亿元人民币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单位7天通知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起息日分别为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月13日,无固定到期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010、019号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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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属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产品,本次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主要条款
1.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
(1)产品名称:单位7天通知存款;
(2)产品类型:单位7天通知存款;
(3)产品起息及到期日:起息日为2019年12月10日,无固定到期日;
(4)产品年化收益率:2.7%;
(5)认购金额:1亿元人民币;
(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2.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
(1)产品名称:单位7天通知存款;
(2)产品类型:单位7天通知存款;
(3)产品起息及到期日:起息日为2020年1月13日,无固定到期日;
(4)产品年化收益率:2.7%;
(5)认购金额:2亿元人民币;
(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乐支行“单位7天通知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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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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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受托方是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现金管理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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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亿元,占本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5.34%,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处理,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项目。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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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