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林先生、阮解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袁嵘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达代炎、周晓玲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