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正在对这家休闲食品店进行执法检查。 (照片由姑苏区检察院提供)
苏报公益守护专讯(记者 王小兵)开学了,学校周边的超市、食品店销售的食品是否安全关系到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连日来,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的职能,对学校周边的超市、食品店进行调查,发现位于姑苏区创业街新庄新村的一家休闲食品店,存在销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的问题。对此,姑苏检察院联合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进行查处。
这家休闲食品店分里外两间,100平方米左右,姑苏检察院工作人员暗访发现,这家食品店的货架上正在销售的步步糕、核桃糕、葡萄干、薯片、夹心海苔等食品已超过了保质期,有的属于没有标明中文厂名、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规格、所含成分等内容标识的“三无”食品。其中,一种“丑八怪核桃花生”超过保质期长达五个月。这家休闲食品店位于居民聚集区,且周边有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新庄小学、幼儿园等。
发现这一情况后,姑苏检察院立即联系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进行了查处。经查,该店共有步步糕、夹心海苔等12种食品超过保质期;姜片、肉松条、地瓜条等7种食品为“三无”食品,且店主无法提供相关进货单据和销售记录。
店主告诉执法人员,销售的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都是今年2月从无锡金桥食品市场进的货。受疫情影响,直至5月才开始销售,由于时间较长,进货比较零散,供货商的证照和进货单据已无法找到,再加上销售时很多是现金结算,所以销售凭证也无法查到。
针对这家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并依法进行了相应处罚。
为保障辖区居民和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连日来,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特别是学校周边的食品商店、超市等场所的在售食品进行“地毯式”执法检查,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