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最新初中英语单词:初一英语单词表(打印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食品企业 > » 正文

广州拟出管理意见 有法可依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浏览: 来源:
布瑞斯塔警长国语 杯葛同窗 uauaa.com 丝依社 方广辉 许愿藤 5026小说网 辽宁卫视包蕾 奴金网 门槛记 穿越之欢沁记事

  近日,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印发了《关于海东市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办法明确,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整改时间;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自行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近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情况,原则上应当每季度向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涉及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可从轻处罚。

  据悉,《意见》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的。

  有法可依,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各学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优化学校食堂内部空间布局,改建(扩建)粗加工间、配菜间、面点间、原料库等场所,配齐冷藏、冷冻、消毒设备;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延伸阅读: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小作坊和小摊贩对满足群众食品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大多数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存在“散、小、乱、差”的情况,生产经营条件简陋,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质量意识不高,质量控制能力较差,无原料购进与成品生产检验能力。

  《意见》确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改建、量化分级管理等总体合格率2017年底达到95%以上的硬性指标,明确了县(区)、乡人民政府和市、县(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各学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责任和工作要求。

  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供餐,直至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启动行政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实行行政问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按要求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表,做好相关记录。自查分为常规性自查和专项自查。常规性自查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等情况开展的全面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因此,《意见》对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配套管理提出了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可有效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责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卫生安全及使用运转状况等。当出现以下食品安全问题时,如消费者投诉、存在较为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的;涉及行业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监督抽检不合格或被约谈告知食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专项自查。

  要求各县(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始终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积极争取学校食堂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联动监管机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加强对学校食堂以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进入论坛 我来挑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