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汕尾市城区某面包店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案。
汕尾市城区某面包店
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案
2021年2月24日,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位于汕尾市城区祯祥小区某面包店进行检查。现场存放散装饼干510袋,生产工具一批,原料若干,但未持有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件,执法人员依法对散装饼干、生产工具,原料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未持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进行生产经营散装饼干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属于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20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及原料,并处以10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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