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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散装食品“生日”成谜 顾客随意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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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本报热线接到市民王女士反映,年前她在批发市场购买了一些散装的糖果,在招待客人的时候,她尴尬地发现,本应酥脆的“大虾酥”外皮已经变得发黏。原以为是家里温度高的原因,可她仔细查看包装袋,却发现产品生产日期写的是“见外包装”,由于是散装称重商品,商家在买货时已经拆去外包装,实际生产日期很难确定。那么,这些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真的没有明确的标识吗?

批发市场散装食品“生日”成谜

  批发市场:散装食品未见出厂标识,顾客随意品尝

  2月28日10时许,记者在我市一家大型批发市场的一个散装食品专柜看到,几名顾客正围着薯片、锅巴等散装膨化食品的纸箱选购,有一名顾客竟然一边往自己的塑料袋里装,一边拿起一块放到了嘴里,旁边的销售人员并没有阻止。在没戴口罩、手套和帽子的情况下,销售人员又打开了一大袋子锅巴往里面填充。柜台里其他十几种散装食品大多数都没有加盖子。所有的产品,均未见明显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等标识。

  在旁边的另一个摊位,当记者问到烤鱼片是否新鲜时,销售人员用套着塑料袋的手给记者撕下一块,让记者品尝。当记者问到生产日期时,这名销售人员说:“放心吧,都是好日期的,我家的货走得快,根本存不住。”

  散装食品:很少单体标注“生日”,多 “见外包装”

  在一家销售各种糖果的摊位,记者分别购买了几种散装称重糖果。仔细查看包装纸后发现,这些糖果均有生产厂家、地址、配料、产品标准号等,但均未见标注生产日期。其中两种标注“生产日期见外包装”,还有一种标注“生产日期见销售标识”。

  在我市一家大型超市,市民梁先生刚刚购买几种散装糖果。当记者问到是否注意糖果生产日期时,梁先生仔细查看糖果销售,价签上面标明包装日期为2016年2月28日,保质日期至2016年4月27日。梁先生告诉记者:“这些糖都拆散了放在那儿,消费者看不到外包装,谁知道具体是哪天生产的啊!”

  记者按照梁先生所购商品的货号,查看了该超市的价签,标有“16/02/17”字样,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表示这些糖果是2016年2月17日生产的。按照这个生产日期推算,梁先生购买的糖果保质期为70天。

  国家法规:对散装食品销售早有明确规定

  据了解,针对一些食品超市和自选商场在经营散装食品过程中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部制定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规范要求,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着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经营者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要求的完整标签。

  而且,规范的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必须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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