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与16个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2016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此外,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相继与所属乡镇(街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记者从食品安全责任书上看到这样一些内容,2016年底前,潍坊市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60%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提高到70%;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65%以上。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饭桌、小食品店和鲜奶吧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潍坊市将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实现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完成市级监督抽检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完成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用农产品市场抽检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种养环节抽检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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