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胶东之声9月30日电(记者付静 通讯员杨密)“舌尖上的安全”是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要事,是群众百姓关心的头等大事。为保障黄岛区“舌尖上的安全”,区食药监局在制度设计、日常监管、抽样检测、行政执法等各个方面全面发力,有力地净化了全区食品市场环境。但食品安全工作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和高压态势。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更是社会监督者!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流通环节小食品店消费时,我们普通消费者可以“查”点什么。
一看“证照”。符合要求的小食杂店应当是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并悬挂的,同时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了有效经营证件,可以说明这家店在开办时是经过监管人员现场核查的,在经营场所、布局、操作流程以及人员健康情况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保障。而“无证”经营业户,很有可能是在这些方面不符合要求哦。建议大家选择“持证上岗”的经营业户,对“无证经营”的业户就掏出手机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二看“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上面我们说到拨打投诉举报电话,那么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呢?那就请我们消费者看一下在经营场所内张贴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可不要小看这一张不大的纸,上面可是包含了许多与我们相关的信息呢。首先就是在右下角,有显著的投诉举报电话—87112331,这是与食药部门沟通最便捷的方式。其次,这上面包含了对经营业户经营情况的公示信息。大家总觉得自己缺少对食品业户经营标准的专业知识,现在通过查看这上面的业户信用等级、监督检查结果就可以一目了然啦。监管人员会定期对业户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张贴在公示栏上,消费者即便在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监管人员的记录情况对业户经营现状进行“监督”。另外,公示栏上方的“业户信用等级”更是明了,从“守信”到“严重失信”,是“好评”还是“差评”您就全明白啦。
三看“标签”。无论是选购高大上的进口食品,还是低廉的面包火腿肠,食品标签都是我们在消费预包装食品时不可不看的一项重要内容。预包装食品标签是一门大学问,要是详细介绍起来可是一天都讲不完,因为国家有专门的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对其进行规范。
现在,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常见的、与我们食品安全关系最大的食品标签。首先,就是大家最常查看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了,这是我们购买食品必须查验的一道“关口”。这其中易出现过期现象的主要有面包、酸奶、火腿等保质期较短的产品。如果发现有过期食品,不仅不要购买,还要坚定地掏出手机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恭喜您又一次可能获得举报奖励了哦)。其次,要查看我们容易忽略的一项“贮存条件”。这里我们必须点名提出的就是火腿类制品,许多都是需要0-4C°冷藏保存的哦。再就是一些需要冷藏的酸奶、鲜奶产品,如不冷藏保存很可能就成了另一种“酸奶”了。一些经营业户怠于挨个翻看上面的小字,也省不得挪出宝贵的冷藏空间。对于这种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坚决地掏出手机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最后,大家要格外警惕的,就是“无标签”的食品。这里跟大家介绍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无食品”,是一定不能购买的。第二种是散装食品。散装食品没有包装,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没有“标签”。按照规定,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必须标明“散装食品标签”,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第三种就是大家消费越来越多的进口食品。现在的你如果还以为满眼都是看不懂的外国字才是真正的“进口”,那你就真的out啦!按照法律规定,进口食品必须标注中文标签,按照国产食品一样的内容进行标注——要不然那些食品过期了咱都不知道可就不好了。
食品安全是关系每个人的大事,也是关系到整个社会和子孙后代的大事。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监管人员不懈的努力,需要经营业户自觉的守法,更需要社会大众严格的监督。在您日常消费时,请注意保障自身食品安全权益,更要参与到投诉举报侵害我们权益的违法行为行动中去。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需要您的参与!